將臨期間,大家正準備迎接聖誕節,若翰洗者的形象再度突顯出來,他受天主派遣預備救世主來臨的道路。他要求那些前來聆聽他的群眾徹底改變自己的生活,並對他們說:「結與悔改相稱的果實吧!」(路3:8)。群眾問若翰洗者:「那麼,我們該作什麼呢?」(路3:10)
他答覆他們說:
「有兩件內衣的,要分給那沒有的;有食物的,也應照樣做。」(路3:11)
為什麼要把自己所擁有的分給別人呢?由於大家都是天主所創造的,因此別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;總之,別人也是我的一部分。印度甘地曾說:「我不能在傷害你的同時,不感到傷害。」[1]我們是按愛情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,彼此便成為對方的一份禮物。在我們的血液中,存有愛的神聖法律。當耶穌來到我們中間,給予我們祂新的誡命,已非常清楚地解釋過:「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。」 (參閱若13:34)互愛是「天上的法律」;亦是耶穌帶到世上來的聖三生活;也是福音的核心。正如聖父、聖子和聖神在天堂過著圓滿共融的生活(參閱若17:11),以致成為一體。同樣,在世上,我們能否活出真我,就要看我們怎樣生活互愛。正如聖子對聖父所說:「我的一切都是你的,你的一切都是我的。」 (若17:10)同樣,我們彼此不只分享精神上的財富,同時也分享物質上的,那麼,我們的愛才是滿全的。
我們近人的需要就是大家的需要。有人失業嗎?那就是我失業了。有人的母親生病嗎?我幫助她,就好像幫助自己的母親一樣。有人挨餓嗎?就好像我要挨餓,所以我會努力為他們找食物,就像為自己找一樣。
這是耶路撒冷初期基督徒的經驗:「眾信徒都是一心一意,凡各人所有的,沒有人說是自己的,都歸公用。」 (宗4:32) 雖然財物的共享不是強迫的,但他們仍積極地生活出來。如同保祿宗徒解釋的一樣:「這不是說要使別人輕鬆,叫你們為難,而是說要出於均勻。」 (格後8:13)
聖巴西略曾說:「你貯存下來的麵包是屬於饑餓的人;你放置在箱子中的外衣是屬於赤身露體的人;你埋藏起來的金錢是屬於貧窮的人。」聖奧斯定也說:「富人多餘的財物全屬於窮人。」「即使窮人也能彼此守望相助,例如:一個人可以使用他的雙腿幫助行動不便的人;另一個可用他的眼睛引導盲人;另一個可以探望病人。」[2]。
「有兩件內衣的,要分給那沒有的;有食物的,也應照樣做。」
我們今天也可以像初期的基督徒那樣生活。福音不是一個烏托邦!聖神在教會中所引發新興的教會運動,就是最佳的證明,使教會得到更新,重新活出初期基督徒徹底實踐福音的熱忱,並回應現代世界正充斥着種種不公義和貧窮的重大挑戰。
我記得,普世博愛運動早期的那個嶄新神恩,令我們內心對窮人有一份特別的愛。每當我們在街道上遇到窮人,我們就會拿出口袋裡的筆記簿,記下他們的住址,以便日後去探訪和幫助他們。他們就是耶穌,因為耶穌說:「你們就是對我做的。」(瑪25:40)我們探訪過他們簡陋的住所後,便邀請他們到我們家中用膳。我們為他們擺設最漂亮的桌布,最好的餐具及最佳的食物。在第一個普世博愛運動中心裡,每一位女核心成員的身旁總有一位窮人,一位女核心成員,一位窮人……圍著餐桌而坐。
不久,我們又感到上主要求我們徹底地生活神貧,為能服務窮人和所有人。因此,每人把自己認為不需要的東西都拿出來。如一件外衣、一雙手套、一頂帽子,甚至是一件皮衣……放置在第一個普世博愛運動中心的客廳中央。今天,為幫助窮人,我們還成立了一些企業,為他們提供就業機會,並把部分利潤拿出來與他們共享!
真的,要為「窮人」做的事實在多得很!
「有兩件內衣的,要分給那沒有的;有食物的,也應照樣做。」
我們可能還未意識到,我們仍有許多財富可以跟他人分享。我們要有敏銳的觸覺,學習如何提供具體的幫助,發掘活出手足情誼的方法。我們可以施予心中的愛;以友善的態度對待人;分享自己的喜樂。我們也可以騰出自己的時間,為他人祈禱,又可以藉著說話或文字分享內心的財富。有時,我們也可以捐出一些物品供他人使用,如手袋、筆、書籍、金錢、房子、汽車等等。可能我們積存著許多自己認為有一天會用得着的物品,但可能在此刻,週遭的人正有此急需。
正如植物從土壤只汲取它所需要的水份,所以我們也應該只尋求我們真正需要的。此外,偶爾感到缺乏也是好的。稍為貧困比富有來得更好。
聖巴西略說:「如果我們對於獲得自己的需要已感到知足,便該把剩餘的給予有需要的人,這樣,再不會有富人與窮人之分了。」[3]
讓我們嘗試,開始這樣生活。耶穌將會給我們百倍的償報,讓我們能繼續不斷的給予。最後,祂將會告訴我們,凡我們給任何人的,就是給祂的。
盧嘉勒
[1]偉恆.米斯(W. Muhs)著《心靈之語》(Parole del cuore),1996年米蘭出版,第82頁
[2] 皮爾枚(Piemme)著《基督徒的警世格言》(Aforismi e citazioni cristiane),1994年出版,第44至45頁
[3]同上